2019江苏扬州大学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6人公告

2018-12-27 11:09:5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现场审核时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②社会人员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笔试和心理测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时政、人文、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及科学素养,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组织心理测试,测试不达标的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和心理测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注意事项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以网上公告和手机发送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用人方式

硕士毕业生按照人事代理聘用方式聘用,依据学校有关政策,参照省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聘期结束时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七、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下载:扬州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扬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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