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用期考核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试用,试用期间组织对拟招聘人员不少于15天的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机关委托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后空缺的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总成绩并列的,在总成绩有效期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录。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99号)
联系人:徐蕾,联系电话:0951-6072093,15109687818。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中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银川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自面试之日起,半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