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04人公告

2018-12-18 11:24:3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分别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河北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咨询电话: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0311--88607189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0311--87924628

咨询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每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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