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图县政务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安图县政务信息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www.antu.gov.cn),有关招聘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次招考的岗位职责和报名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图县公安局0433-5815523;
安图县人社局0433-5896304。
本次考试复习资料可见附件4——7(其中应知应会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范围及内容),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安图县公安局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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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