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冬季江苏海门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53人公告

2018-11-13 11:42:47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一)笔试

1.对象:报考“03-13”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计委-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报考“01-02” 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的人员;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报考“01-02”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01-02”岗位总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其它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计委-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人事招录栏)、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计委-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各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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