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应聘者测试、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402205(仅招聘期间启用);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9号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514房间(邮政编码230022);
公司网址:http://www.ah.sgcc.com.cn。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