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8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5-68552880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 0515- 68552865、89880920。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盐城市亭湖区2018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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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tinghu.gov.cn/xxgk_show.asp?id=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