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咨询电话:020-39053707。
附件:《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