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报城管局党委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参照路灯所同岗位性质人员待遇发放,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23555(县路灯管护所)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城管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20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