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5名,其中考试招聘22名,考核招聘1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招聘岗位详见《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招聘岗位面向全国,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历届、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相关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2日9时—5月12日24时;考试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16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考试招聘岗位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公开招聘岗位分“考试招聘”岗位和“考核招聘”岗位。除标注为“考核招聘”岗位的,其他岗位均属于“考试招聘”岗位。报考“考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后,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只参加由城市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5月8日18时报名结束后,已经报名但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审核的考生还可在5月9日至11日18时前改报其它岗位。
考试招聘因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市教育局和城市学院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将在5月14日进行岗位调剂,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4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按时改报,视自动放弃处理,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若保留原招聘计划,考试正常进行,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招聘因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所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技能考核和答辩后,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及时回复,说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具体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城市学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小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
(二)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2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