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定向招聘、加分等政策;考核聘用岗位考生一律不加分。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公开招聘,但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5月2日。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九)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十)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十一)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各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请考生随时登录关注。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12066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72178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51107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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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