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报名方法
(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职位表》中所列的招录机关电话联系。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三)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8年3月23日8:00至3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8:00至3月25日18:00。报名系统将于3月2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者数据后,于3月26日10:00重新开启,3月30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7.组织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其中报考法院系统人民警察、监狱和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岗位和执法勤务岗位人民警察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报考监狱、戒毒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体能测评或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进行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职位。体能测评和职业心理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