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12人公告

2018-03-03 07:23:0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三)面试

1.面试组织:市卫计委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

体检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组织考察时招聘单位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严格按照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党建网、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5053619。

政策咨询:市卫计委 0513-85053621、0513-85053623

市民政局 0513-85126900

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3-68002201

原标题: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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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xls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3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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