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灵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择优招聘实用型人才3名公告

2017-10-26 23:17:15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五、聘用及审批

对考察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转移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企业职工身份,执行企业相关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的,安排到县社中层管理岗位。

原标题:灵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聘用3名实用型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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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择优聘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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