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杨桥西路14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38081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矿局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及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10100(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监察室),0591-87380928(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监察室),0591-87715434(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处)。
原标题:2017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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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