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福建厦门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招聘5人公告

2017-09-19 21:04:0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进入资格复核的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2017年未就业毕业生: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报到证、学历(位)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须提交学历(位)认证报告等情形的,也须一并提交。详情请参阅本简章“其它事项”内容。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岗位要求的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从事放射岗位人员还需根据卫通[2011]2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完成岗前必检项目的体检。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录机关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察;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录用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在面试后、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要求的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每个岗位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需要递补的,由市委老干部局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其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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