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黄梅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7-08-13 23:16:23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黄梅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梅编办字〔2017〕25号)、《市人民政府 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和《关于下达2009年-2011年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的通知》(鄂民政发〔2012〕64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0名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9日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mrsj.gov.cn)上发布《2017年黄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县人社局二楼东边1号考试中心窗口。

2.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部分岗位需要,详见《岗位表》)、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原件及相应复印件、《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公告附表二下载并填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彩照2寸)3张(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盖章的学籍证明),到县人社局二楼东边1号考试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

 

所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间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负责。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牵头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并按照岗位征集工作的有关要求,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相关性。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