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34号闽南地质大队人事劳动科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67677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监察室及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710100(省地矿局监察室)
0596—2678677(闽南队纪检监察室)
0591-87715434(省地矿局人事处)
原标题:2017年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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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岗位要求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