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尤溪县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

2017-07-29 18:47:0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yx)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尤溪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有关事项考生可登录尤溪县人事考试网查询,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医疗卫生部门招聘岗位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其他招聘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的由复核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紧缺急需专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4、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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