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建宁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15人公告

2017-07-26 16:29:11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1)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事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

(二) 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1日8:00至2017年8月7日18:00,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jn),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也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日8:00起至8月8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建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9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1日上午8:00至8月10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将于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者已缴纳的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9月1日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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