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龙岩市直及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158人公告

2017-07-25 17:04:53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龙岩市直及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121个,计划招聘人数158人。其中,龙岩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115个,计划招聘人数148人;受龙岩市永定区人社局委托,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6个,计划招聘人数10人。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7年龙岩市直及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可登录“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lysrs.gov.cn)或“龙岩人事考试网”(www.lykszx.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7月24日至1999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⑤聘用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⑥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被辞退未满 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录(聘)用后未达到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约定工作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2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7月24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17年7月24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17年7月24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③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取得祖国大陆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台湾户籍考生,不受招考范围限制,可以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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