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343号)精神,2017年我市继续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
实习对象为2017年应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单位以县、乡级事业单位为主,优先安排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实习。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1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二、实习期间待遇
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1480元;平罗县每人每月1390元;对实习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且实习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报名所需材料
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创业服务局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址、电话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报名地址、电话: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 0952-2012792
大武口区就业创业服务局 0952-2010667
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 0952-3018766
平罗县就业创业服务局 0952-6093716
原标题:石嘴山市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招募公告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