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黄石经济技技术开发区人社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3、面试方法
面试由黄石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具体时间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通知。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接受考察。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十、纪律监督
1、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应聘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