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6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三)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四)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五)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六)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拟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十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八)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同安区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九)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咨询电话,联系人和笔试内容》
原标题:厦门市同安区所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17年5月)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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