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厦门同安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编内178人公告

2017-05-20 22:52:1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5月19日9:00—5月26日12:00法定上班时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5月19日9:00—5月26日15: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月19日—5月26日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银联在线于5月27日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另每日17:30-21:00为系统维护期,维护期内暂停网上缴费,岗位报名可正常进行)。

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聘岗位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因考生个人原因等情况均不退还报名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6日10:00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详见附件),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6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分。

3、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5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请与岗位联系人联系,联系人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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