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大冶市事业单位招聘181人公告

2017-05-11 15:53:23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714-3162506。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7:30期间登录大冶市政府网( www.hbdaye.gov.cn)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需要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计收费100元整。

(四)现场确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对象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2日下午17:00到大冶市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

1、“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我市农村二女绝育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考生,凭大冶市卫计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2011年以来经大冶市人武部、大冶市人社局联合考试入伍现已服役期满正常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凭市人武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2012年度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城区社区网格员现仍在职在岗且2015、2016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大冶市委政法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加分人员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笔试成绩加相应分数。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6月8日至6月11日期间,登录大冶市政府网(www.hbdaye.gov.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予以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合并、调剂、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经合并、调剂、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并在大冶市政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改报,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退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改报时间为2017年6月2日9:00至17:00。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7年6月11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二)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4、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大冶市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八、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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