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批准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1-7971991,来电时请说明在高校人才网上看到的信息。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683。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及本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