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招聘20人方案(一)

2017-05-03 12:02:1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要求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fjsf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时违反规定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道山路18号

邮 编:350000

电 话:0591—87550658(院人事科)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省卫计委监察部门); 0591-87553536(省妇幼保健院监察部门);0591-87855651(省卫计委人事处)

原标题:2017年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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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docx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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