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户籍、年龄的时间认定。符合我省(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州)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七)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具体见教育部网站)执行。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可。
(八)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九、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上述网站,及时掌握相关招聘信息。
十、未尽事宜,由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12066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72178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51107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002
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