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永定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7-05-03 12:06:1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龙岩市永定区2017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本次招聘除中医院外其他单位采取占编不入编的方式招聘,待编制部门用编审批后再入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现为永定区辖区卫生计生系统内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5.年龄要求: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最高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5周岁以内是指1981年5月5日至1 999年5月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聘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⑥除此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永定区医院、永定区中医院的人员分别由永定区医院、永定区中医院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由永定区医管办负责。永定区医管办(永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联系人:赖女士,联系电话:3255810;

永定区医院人事科联系人:赖振宾,电话:5935593

永定区中医院人事科联系人:谢榕珍,电话5832253

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0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可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名登记表l份;(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

6.报考费80元。

(三)加分申报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考时填报《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区人社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申请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10日)。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永定区医管办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区医管办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费。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时间:5月19日上班时间,地点:区医管办。

四、招聘办法

采取专项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项办法,具体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在“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一)专项考核招聘

具备以下条件者采取专项考核招聘:

1.具备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2.应聘临床、麻醉、影像、公卫等紧缺岗位的临床(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麻醉、影像、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学历人员,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采用专项考核方式,报名人数多于招聘人数时采用考试招聘。

考核招聘方案区医管办、区卫计局将另行发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