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七)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符合我省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加入中共党员的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5月2日。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九)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十)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2017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有关招聘信息,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不再统一发布“考核聘用”岗位的相关招聘信息。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咨询热线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5(技术部)
招聘监督电话:
省委组织部:0971-8483937(干部五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71-825813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一、2017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点击此处查看)
二、2017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