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海南州民族歌舞团考核聘用10人公告

2017-05-03 12:19:13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海南州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海南州民族歌舞团考核聘用岗位10名(详见计划表)。

一、考核程序

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9时-8日18时。

报名地点:海南州民族歌舞团办公室(城北区文化传媒中心歌舞团二楼行政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带照片户籍证明)、户口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部分岗位的考生还需测量身高。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未能提供书面证明的不能报考。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按时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核资格。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5月15日-5月19日到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城北新区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

5、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州文体广电局、州人社局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三、考核测评方式

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参加专业和综合能力测试,进行专业技能表演,考生自行准备所需音乐盘和备考资料,采取“自选节目+规定节目”方式进行考核打分,自选节目占总成绩的10%,规定节目占总成绩的90%,自选节目成绩、规定节目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聘用的同一岗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规定节目成绩高低确定,规定节目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核测评时间、地点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8:30,海南州民族歌舞团。

 

五、考核测评要求

1、请各位考生于6月7日上午8:00点前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海南州民族歌舞团二楼舞蹈排练室集合,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测评实行全封闭、全屏蔽候考管理,考生在考核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测试考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或参考资料等。如有携带上述物品的,进入候考室后须立即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上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取消测试资格。

六、体检、考察工作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承担,自行体检者无效。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