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分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和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伍士兵);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县(区)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非本县(区)户籍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人员必须符合《2017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另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精神,一是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并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二是化隆、循化县直事业单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党校、公共卫生机构除外)。对放宽年龄条件和面向本县(区)范围定向招聘的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请考生慎重报考。
公开招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 时至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时至5月11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为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凡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照本县(区)同类岗位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县(区)同一笔试科目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成绩划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