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它事项:
(1)考试时请随带身份证原件。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2017届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按抽签方式决定考生考试顺序。考官按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考试得分。
(3)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考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fujianjingju.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82号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办公楼人事科
联系人:刘老师、柳老师
邮编:350014
电话:0591-83776223、83773736(正常上班时间)
E-mail:jingjutuan@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和福建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我中心及驻文化厅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118170(省纪委驻厅纪检组),0591-83775707(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原标题:2017年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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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