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科技大学招聘39名管理人员公告

2017-04-24 18:08:49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ro.imust.cn)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加分:自治区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总成绩上加2.5分;内蒙古科技大学引进博士的配偶在总成绩上加10分。

(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ro.imust.cn)上公布。

(四)按每个招聘岗位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的前2名进入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者需在应聘的岗位上考察1-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对其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按岗位数择优聘用。

九、体检

考察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十、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学校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内蒙古科技大学纪委 0472-5951590。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名义举办的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原标题: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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