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东安县引进高学历人才109人公告

2017-04-15 18:29:25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为推进“六大战略”和“752121工程”提供人才支撑,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东安工作和创业,东安县委、县政府决定,2017年东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别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者年龄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育、医疗卫生类取得高级职称(原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共109个岗位,详见《东安县2017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

6.被我县事业单位解聘或辞聘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8:00至4月27日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2、报名地点:在湖南师范大学、南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东安县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毕业证书要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报名后即可签订《东安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协议书》。

 

(二)考核(考试)

对于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一个岗位在10人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引进。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对于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的岗位,其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测试综合知识,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笔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面试采取试教(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各用人单位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专门机构印制。其中:应聘教师类职位的,采取试教(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体检和考察

10人及以下岗位直接面试引进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等额进行体检、考察。10人以上岗位通过笔试面试结合引进的,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县级和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并颁发《东安县引进人才服务卡》。签订聘用合同后,用人单位凭卡在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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