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万宁市居民服务中心招聘102人公告

2017-04-15 18:31:06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为全面铺开我市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新中、东兴、东和农场设“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国营新中、东兴、东和农场设“居”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委办〔2017〕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人岗相适的用人机制,从我市各国营农场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聘一批“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万宁市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天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少敏(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苏小越(市民政局局长)

朱 牧(市财政局局长)

何光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吉永琼(长丰镇人大主席)

蔡亲来(三更罗镇党委副书记)

李永权(南桥镇党委委员)

陈福君(北大镇党委委员)

肖 武(国营东兴农场党委书记)

陈春初(国营新中农场党委书记)

黄海雄(国营东和农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欧天明兼任,副主任由何光祖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实施招聘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东和居等5个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10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国营新中、东兴、东和农场在册在岗的干部职工(含原新中农场机关幼儿园现已纳入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管理的14名在册教职工);

2、中专(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56周岁以下(即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51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条件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审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通过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为方便应聘人员就近报名,本次招聘设立东和农场、东兴农场、新中农场等3个报名点,其中:1、东和农场报名点接受应聘东和居居民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报名(东和农场报名点地址:东和农场场部办公楼);2、东兴农场报名点接受应聘东兴居居民服务中心、东岭居居民服务中心等岗位的人员报名(东兴农场报名点地址:东兴农场场部办公楼);3、新中农场报名点接受应聘新中居居民服务中心、南林居居民服务中心等岗位的人员报名(新中农场报名点地址:新中农场场部办公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原所属农场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跨农场报名。

3、应聘人员需填写《万宁市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3张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4、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所在农场出具的在册在岗人员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证明须全部当场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有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5、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共5天。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