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体检
(1)往届毕业生待高校专场招聘结束后,由浏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应届毕业须取得毕业证后,再组织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8、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如有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9、录取、聘用
(1)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录取人员。
(2)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三年。
六、其他
考试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23967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63608(浏阳市卫计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