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30%,实际操作占70%,各项目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招聘岗位按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技能测评的综合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公示,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综合成绩有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由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及以后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调查核实,以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原标题:西宁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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