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宁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考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体貌端正;
3、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文化、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包括试用期)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在4月7日前开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4月7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6、具体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和相关时间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时—7日24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4月5日9时—8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4月5日9时—2017年4月9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后12小时内将身份证、毕业证、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通过证明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34273316@qq.com)。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网上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因审查人员失误,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审查通过并造成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考生如填写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档案,影响本人今后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1:3比列的要求,未达比例要求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考核测评前四天内),登录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公布,各位考生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整个考核测评阶段考生手机保持畅通。
四、报考年龄、学历等时间的计算和界定
(一)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方式:截止日期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具体计算如下: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取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所需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7年3月29日之前。
五、考核测评及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时间拟定为2017年4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