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有关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中、职业中专教师6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各用人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
茶陵一中(www.clyz.cn);
茶陵二中(http://clez.cledu.cn);
茶陵三中(http://clsz.cledu.cn);
茶陵职业中专(www.clzyzz.net)。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能够吃苦耐劳。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招聘在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设立考点,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茶陵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ling.gov.cn)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chaling.gov.cn)
茶陵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cledu.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茶陵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时间、地点:见附件2。
2、报名要求:实行现场报名确认。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茶陵县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成绩通知单)、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进行现场确认。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会计教师、幼教教师、计算机教师、电子商务教师、电子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录用后一年内取得对口专业中职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17年8月10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相关学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书面答辩和说课(职业中专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答辩和说课(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书面答辩:时量为45分钟。
书面答辩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说课(面试):时量为10分钟。
说课前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结构化面试对象不予准备时间。根据该岗位考生书面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说课(面试)人选,入围说课(面试)书面答辩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说课(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