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须在赫山区工作3年以上(3年之内可以报考赫山区公务员),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优惠政策
1.生活补贴。招聘人员在享受所在单位基本工资福利的基础上,由区财政连续发放三年生活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补助2000元/月/人;硕士研究生补助1000元/月/人。
2.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科研项目经省以上科技部门立项、其产品开发可产生较好税收效益的,三年内由区财政每年补助科研经费8万元以上;承担了科研任务的硕士研究生,可适当解决科研经费。
3.政治待遇。每年面向编制内引进的人才竞争性选拔一定数量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4.住房政策。引进的人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公租房。
5.随迁随调。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区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赫山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监督举报电话:0737-4401673
原标题:2017年益阳市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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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