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8人公告

2017-03-16 18:01:2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2017年4月12日将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须在考试前(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审通过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相关工作(任职)经历的有效证明(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打印并亲笔签名)一份。

五、考试

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5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考试人数不足5人,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并同时予以公布,与排名第五的应聘人员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在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二)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可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替补。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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