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扬州大学招聘103名教学科研人员公告(第一批)

2017-03-09 22:41:0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三)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67-71号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按照扬州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66号岗位试讲成绩为最终成绩,67-71号岗位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扬州大学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扬州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大学人事处及相关学院(部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董老师

扬州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原标题:扬州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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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大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表(第一批).xls

扬州大学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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