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巫溪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34人简章

2017-03-07 17:04:1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巫溪县2017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3月9日(报名日前一天);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自愿在我县卫生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及时间:

(1)第一场报名:

地点:重庆汇博人才市场(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

时间:2017年3月10日(周五)9:00-12:00

(2)第二场报名:

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巫溪县马镇坝柏场街道广场西街67号)。

时间:2017年3月14日9:00-12:00,14:00—17:30

 

2.联系电话: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51527870

巫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23-51521196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及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填报基本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

五、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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