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省委党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人公告

2017-03-03 16:36:37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和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学素养和潜质,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学科带头人、教研骨干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担任一定行政领导职务的优先;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人员中教学科研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与所招聘专业岗位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个人申报。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等相关条件,填写《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直接向青海省委党校递交相关报名资料和《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邮箱:zzrschu@sina.com

联系电话:0971—4396410 4395746

联 系 人:周戥云 井国玲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资格审核组具体负责,并负责向应聘者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在考核中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若保留招聘计划,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将视应聘者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科研业绩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三)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科研能力考评)。此次招聘工作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并对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评。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科研能力占总成绩的20%,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科研能力成绩按比例换算后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考核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qhswdx.com)。

(四)公示。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科研能力考核的拟定招聘人员,在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科研能力考核结果,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经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六)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中途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缺额经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应聘该专业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递补。

(七)聘用。根据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综合成绩,由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在编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国家和省上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与青海千人计划衔接,对于符合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条件的,经青海省专家评审组评审认定后,分别享受150万元左右、100万元左右、40万元左右特殊支持;同时校院给予一定的配套补贴。

(三)依据青海省现行政策,博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副高职称2年可按评审条件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在青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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