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人公告

2017-03-03 16:41:01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报考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原则上须于2017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交北碚区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北碚区委宣传部的考生原则上须于2017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提供者,自动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凡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签约后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人员,解除协议(具有违约行为的应按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履行违约责任),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须至少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周年,在北碚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报考北碚区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须至少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周年,在北碚区宣传系统服务5周年。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照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缴纳违约金。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宣传部、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北碚区面向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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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北碚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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