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第一批)

2017-02-27 23:46:52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活动指导课教师岗位乙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非教师岗位、职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二)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及内容(不含博士高层次人才(中文教师))。

1. 非教师专技岗位、职员岗位及活动指导课教师“岗位乙”考试考核方式为先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其中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并依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2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相关培训班。

 

2. 其他专任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先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总分值100分)。

主要采取试讲,测试内容为各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由学校指定专业教材及课程,试讲时需用普通话,并提供教案;其中艺术类专任教师采用专业能力现场技能考核,主要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测试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及其综合素质。

其中,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试讲成绩×60%;

(2)艺术类教师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专业能力现场考核成绩×60%;

(3)活动指导课教师岗位乙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试讲成绩×30%;

专业科目测试总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 结构化面试。

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 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2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考核考生的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

结构化面试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学校组成考评领导小组及评委负责面试考核,主要形式为,自我陈述、现场抽答。主要考核考生在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环境适应能力、举止仪表、工作态度等要素方面的情况。

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官评分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或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应聘者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若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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