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务考察
对意向人选进行业务考察,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要求。参与项目研究工作,撰写研究报告1篇,时限2周。
五、学术水平评议
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招聘工作要求,对意向人选进行学术水平评议。学术水平评议采用论文评阅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意向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性、理论基础、研究能力。通过学术水平评议的人选,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及人岗相适等因素,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如果考察对象本人放弃岗位或未通过体检和考察,将从意向人选中递补。
七、任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将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的京外生源应届博士毕业生予以落户;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九、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谷青勇010-65237337Email:mei@drc.gov.cn
吴双玲010-51780899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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