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理措施
(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服务期限承诺书,在嵩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算起。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嵩县,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已发放的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三)用人单位负责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的日常管理、岗位待遇和年度考核等具体人事管理工作。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应履行诚信原则,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
八、信息发布
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12225、17538862618(仅收发短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于工作日期间上班时间拨打电话(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
九、其他事宜
(一)以上相关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对口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未尽事宜,由嵩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王水军(嵩县司法局副局长)、贾学文(河南凯光律师事务所主任)。
附件:
2.嵩县2024年县内重点民营企业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xls
嵩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嵩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songxian.gov.cn/gonggaogongshi/41184.html